北京普通住宅认定不再看总价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一线城市楼市调控再迎利好。12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呼声甚高的普宅标准得以调整。

根据通知,新的普通仍须满足三个方面: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确定的价格标准,其中五环内单价低于85000元/平方米,五至六环之间单价低于65000元/平方米,六环以外单价低于45000/平方米。

北京此前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制定于2014年,包含三个方面: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确定的价格标准,其中五环内单价低于39600元/平方米或总价低于468万元,五至六环之间单价低于31680元/平方米或总价低于374.4万元,六环以外单价低于23760元/平方米或总价低于28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