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南联手环检警 环保犯罪大现形

环保署表示109年底宜兰县政府环保局于冬山乡查获非法弃置太空包,内为废塑胶为主之混合废弃物,嫌疑人坦承废弃物从桃园市载运而来,因此该局通报环保署北区环境督察大队协助追查产源,经追踪发现幕后有环保犯罪集团操控,并流窜北南等地非法弃置及掩埋废弃物,乃报请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并由北区环境督察大队及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组成专案小组,运用远端红外线影像监控系统、通讯定位系统、车牌辨识系统、废弃物清除车辆轨迹追踪系统等科技工具追查,发现110年9月及10月份环保犯罪集团密集将废弃物载运至台南市新市区弃置,乃通报南区环境督察大队及台南地检署侦办。

南区环境督察大队经追查发现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也正在追查新市区废弃物弃置案,经比对相关事证,确定是由北部此弃置集团所为,随即南北二专案小组展开合作,掌握不法业者由北部装载废弃物南下后,随即通知南部专案小组,于110年10月19日夜间由台南地检署、南区环境督察大队、台南市政府环保局与警察局第一分局执行搜索行动,将正在倾倒及掩埋废弃物之清除车辆驾驶、挖土机驾驶、小蜜蜂(现场把风引导人员)及幕后主使者蔡姓嫌犯等共9人一网成擒,后续开挖发现蔡嫌在该地11公顷的土地中,约2.7公顷已掩埋大量废弃物,估算现场清理费用高达数亿元,台南地检署侦讯后,认定蔡男等3人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罪嫌重大,有逃亡、串证及灭证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另6名司机中,4人分别以 10 万元至2万元交保。台南地检署已于111年2月7日侦查终结,共起诉18名涉案人员。

桃园地检署随即于110年10月21日清晨发动北区环境督察大队、保七总队第三大队及新竹县政府环保局执行搜索行动,共计搜索新北市及桃园市尚○公司等3家交通运输公司,与新北市及新竹县方○公司、英○公司、宗○公司等3家废弃物产源之营建废弃物简易分类场,一举瓦解环保犯罪集团,并带回公司负责人、会计人员及货车驾驶人等共16人,经桃园地检署侦讯后,认定赖姓负责人及林姓驾驶父子3人等共4人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罪嫌重大,有逃亡、串证及灭证之虞,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准;另9名公司负责人、会计人员及货车驾驶人坦承犯行,分别以 15 万元至2万元交保。桃园地检署已于111年2月8日侦查终结,共起诉9名涉案人员及3家公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