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环联手出击 非法倾倒废弃物现行犯遭逮

台中市清水警方26日调查,清水区高美湿地高美五里附近,近来有人在港埠路西滨桥下堤防处的偏避荒地偷倒废弃物,循线逮人。(台中市环保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清水警方26日调查,清水区高美湿地高美五里附近,近来有人在港埠路西滨桥下堤防处的偏避荒地偷倒废弃物,循线逮人。(台中市环保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清水区高美湿地高美五里附近,今年1月份有人在港埠路西滨桥下堤防处的偏避荒地偷倒建筑废弃物,环保局与清水警方合作出击,最后查获洪姓嫌犯到案,警方将洪嫌依现行犯送办,环保局依《废弃物清理法》开罚。

清水警方指出,69岁洪姓男子,未领有主管机关核发的公民营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竟「代收垃圾」,在港埠路西滨桥下堤防处的偏避荒地偷倒建筑废弃物。

据了解,高美湿地地处荒僻,尤其该处夜间昏暗,近来高美湿地西滨高架桥下附近的堤防边荒地,被人发现有人偷偷将营建废弃物跟塑胶管分散偷倒。

清水警方调查,高美派出所获报于1月8日在港埠路西滨桥下堤防,靠近大风车旁查获倾倒废弃物,警方循线查缉犯嫌。1月9日于高美路128之20号过西滨高架桥往北处荒地,当场查获洪嫌倾倒营建废弃物。

台中市政府环保局表示,有关高美派出所附近倾倒废弃物案件一案,目前属侦查中案件,有关废弃物产源为不公开事项;另此案非法弃置废弃物行政刑责部分,涉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规定,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

清水警方指出,针对破坏辖区环境的非法劣质业者务必要予以严惩重罚,另加强防范废弃物于辖内非法偷倒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