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巡逻见违法倾倒废弃物 承租人、司机移送法办

民雄分局北斗派出所8日清晨查获北斗村新庄子一起违法倾倒建材废弃物案件。(嘉县环保局提供/张亦惠嘉县传真)

民雄分局北斗派出所8日清晨查获北斗村新庄子一起违法倾倒建材废弃物案件。(嘉县环保局提供/张亦惠嘉县传真)

县民雄乡日前才有车辆违法进场想偷倒废弃物被抓包,8日凌晨警方巡查时,在北斗村新庄子一处空地发现有2名司机正在清倒建材废弃物,凌晨4时许民雄分局北斗派出所会同嘉县环保局当场查获,警方讯后将欧姓承租人及2名司机移送嘉义地检署侦办。

今天上午凌晨4点左右,北斗派出所员警巡逻时,发现北斗村大马路旁一处空地明目张胆地违法清倒废弃物,立刻会同环保局前往,查扣2辆大货车,将2名司机及欧姓承租人带回侦讯,并请地主前往说明,欧姓承租人承认犯行,地主则表示不知情,后续由嘉义地检署侦办。

嘉县环保局长张根穆表示,最近有多起民众陈情都是租地倾倒建材废弃物,民雄乡9月至今已查获3起,怀疑是集团犯罪,环保局也极力追查中,今天现场目测约有500公吨左右的建材废弃物。据了解,建筑废弃物因处理成本提高去化较困难,这类案件层出不穷。

张根穆说,根据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任意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或未依第41条第一项规定领有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从事废弃物储存、清除、处理,致污染环境者,可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民众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