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高阶警官涉违法倾倒废弃物 破坏国土

云林警局李姓高阶警官从2015至2016间,涉嫌将高铁云林站工程等处的营建废弃物及一般废弃物掩埋、堆置在云林县虎尾镇过溪子段876-16等10笔地号土地,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破坏国土,上午检警将要求李嫌等人清理。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文城去年年底指挥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云林县警察局虎尾分局,结合云林县环境保护局稽查,破获以李嫌为首的破坏国土集团,遂发动搜索并向法院声请羁押,经李等人自白犯罪后起诉,历经法院逾半年审理,均未见李等人提出清理计划书,任由上开废弃物持续污染国土。

云地检队遂透过国土保护平台请云林县府去函要求李等人于今(11)日前往上开地点,勘察并拟定清理计划。

云地检主任检察官黄怡华指出,李嫌身为现任云林县警察局高阶警官,知法犯法,被查获还放任废弃物不管,造成二度污染,实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