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山国家公园沦垃圾场 遭倾倒诊所废弃物 保七警逮三嫌

阳金公路17公里处旁边坡惊见大量废弃物。(图/警方提供)

阳金公路17公里处旁边坡惊见大量废弃物。(图/警方提供)

阳金公路17公里处旁边坡惊见大量废弃物。(图/警方提供)

阳金公路17公里处旁边坡惊见大量废弃物。(图/警方提供)

阳金公路17公里处旁边坡惊见大量废弃物。(图/警方提供)

阳明山国家公园是台湾距离都会区最近的一座国家公园,以其多样的地貌和丰富的生态闻名,拥有众多珍稀动植物和独特的地质地形,成为台湾重要的生态及景观资源之一。然而,这片自然瑰宝却成为不肖业者违法弃置废弃物的温床,令人大为震惊。

今年2月中旬,保七总队第四大队接获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阳管处)保育巡查员通报,指称在阳金公路17公里处旁边坡惊见大量废弃物。警方随即派遣人员联同阳管处巡查员前往现场勘查,发现这些废弃物多为拆除工程所产出的装潢材料。鉴于此违法行为确实,已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之规定,保七警方迅速展开追查行动,并联合阳管处、环境部环境管理署北区环境管理中心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对现场进行联合会勘。

在废弃物堆中,警方发现了布条、电话机、木桌板、过期面膜、保健食品等物品,其中一块写有北部某医疗诊所招牌的布条及电话号码成为关键线索。经过详查,确定这些废弃物来自北部某医疗诊所的搬迁工程。警方经过多时不辍的追查,成功锁定并逮捕了承包清运废弃物工程的洪姓、赖姓、林姓等3名嫌犯。

调查显示,洪姓嫌犯承包了医疗诊所的搬迁作业,包含装潢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违法雇用了未领有主管机关许可的赖嫌,后者再伙同林嫌将废弃物分四次运至阳明山国家公园内的阳金公路17公里处边坡丢弃,总计非法获利新台币45万6千元。

经过详尽调查,保七警方于今日将洪姓、赖姓、林姓三名嫌犯以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罪名函送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侦办。保七总队第四大队表示,这些嫌犯在未领有主管机关核可的废弃物清除、处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私自运输并弃置废弃物,已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第1项及第46条第4款的规定,将面临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最高新台币1,500万元罚金。此外,在国家公园范围内倾倒废弃物的行为,亦违反《国家公园法》第13条第6款的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3,000元罚锾。

警方强调,将持续加强取缔此类违法行为,守护国家公园的自然生态环境,并呼吁民众不要因贪图一时之便而违法弃置废弃物,应主动提供线索,共同打击犯罪,为台湾的生态环境尽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