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海岸林遭倒废弃物 警拘提到案嫌犯下场惨了
桃园市观音区树新段海岸保安林地内,发现遭人丢弃大量废弃物。(翻摄照片/蔡明亘桃园传真)
桃园市观音区树新段海岸保安林地内,发现遭人丢弃大量废弃物。(翻摄照片/蔡明亘桃园传真)
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接获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提供情资,在桃园市观音区树新段海岸保安林地内,发现遭人丢弃数10包水泥、砖块及矽酸钙板等营建废弃物,立即会同新竹分署及桃园市环保局联手查缉,成功在17日将曾姓嫌犯查缉到案。
经调查,曾嫌平时从事拆除、打石等营建工作,未领有环保主管机关核准的清除、处理废弃物等相关许可文件,今年7月初承接桃园平镇的拆除工程,并承揽后续废弃物清除处理,将拆除后的废弃物以小货车载回租屋处,再趁清晨载运至偏僻的国有海岸林地弃置。
警方依法通知曾嫌到案说明,曾嫌置之不理,经向桃园地检署声请核发拘票,于昨日锁定曾嫌行踪,强制拘提到案,另循线追出另名帮助犯,将曾嫌依涉嫌《废弃物清理法》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防制不法乱弃的模仿而破坏环境得以及时制止。
保七总队呼吁,违法清运废弃物并任意弃置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第1项暨46条第4款规定,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并科1500万元罚金,并要求违法业者限期清除弃置废弃物。
另于森林范围内倾倒废弃物的行为,也违反《森林法》第43条及第56条之1规定,裁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保七警方与相关事业单位将持续加强取缔工作,守护自然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