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林地内滥倒废弃物 保七警方循线逮人送办

警方到场发现保安林地内有大量废弃物。(警方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保安林地内遭丢弃大量废弃物。(警方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42岁吕姓男子去年3度接受营造业者委托,以一车1万6000元为酬劳,前往桃园市观音区树林子段保安林地内,任意倾倒废弃物,保七总队第五大队获报后,以监视器循线逮人,桃园市观音区树林子段保安林地内,全案调查后,昨天将吕嫌依涉嫌废弃物清理法,移送桃园地方检察署侦办。

保七总队第五大队29日指出,日前接获林业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提供情资,在桃园市观音区树林子段保安林地内,发现遭人随意倾倒石膏板、装潢建材、废土、隔音棉及塑胶等废弃物,即会同新竹分署及桃园市环保局联手查缉。

专案人员沿途调阅监视录影画面追查比对,发现吕男趁夜间无人之际,随意将石膏板、装潢建材、塑胶、废土及隔音棉等废弃物倾倒至保安林地,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早被警方锁定追踪。

经查吕嫌未领有环保主管机关核准清除、处理废弃物等相关许可文件,意图为自己不法利益,在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下,去年3度驾驶大货车,前往桃园市观音区树林子段保安林地内,随意弃置废弃物,共获利4万8千元,全案最后除依废清法将吕男送办。

保七总队呼吁,年前大扫除清除废弃物应寻求合法清理业者清运处理,违法清运废弃物并任意弃置行为,已涉嫌「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规定,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并要求违法业者限期清除弃置废弃物;另于森林范围内倾倒废弃物行为,违反「森林法」规定,得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保七与相关事业单位将持续加强取缔工作,守护自然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