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案柯文哲親簽公文 市府前秘書長:只裁示大方向
柯文哲在台北市长任内的北士科案延烧。图/报系资料照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除了陷政治献金假帐疑案,台北市长任内的北士科地上权案也争议不断,最后拍板T17、T18免投资计划书,遭质疑是柯文哲自己签的公文,而且没有都审委员,也没有公正第三方背书,就是一个市长室的会议就决定。北市府前秘书长陈志铭说,柯前市长在会议中仅裁示大方向,分为3案分标。
北士科案,名嘴李正皓昨在脸书公开柯文哲「亲自召开」、「亲自签名」、「亲自裁示」的两场北士科土地案关键会议纪录。议员林延凤也质疑,关键会议都是柯文哲自己签的公文,而且没有都审委员,也没有公正第三方背书
北士科案110年03月03日会议,地点在市长室,主持人是市长柯文哲,为吸引更多投资人参与本案开发,后续招商调整为3基地个别招商,为利长期产业发展保有弹性,不限制产业类别,回归都市计划。
另一场110年04月19日,会议结论北士科招商模式采3基地个别招商,其中T16 基地采三阶段开标,由申请人自提产业规划纳入投资计划书评选,评选合格者以价格决标;T17、T18基地则采二阶段开标,资格合格者以价格决标。
陈志铭指出,原110年3月3日市长室会议决议,后续招商调整为3基地个别招商、不限制产业类别等,回归都市计划规范,亦即柯前市长在这次会议仅裁示大方向,3案分标。
陈志铭说,至于产业发展局所提方案2的「最有利标」,当时还有修法不确定性,后续才以方案1的「3基地分开招标,全部价格决标」对外征询意见。经110年3月12日座谈会之后,于110年4月12日会议再修正为3基地中的T16调整为三阶段开标,T17、T18维持二阶段开标的折衷方案办理。
至于外界质疑取消合并基地招商、要求一定楼地板面积应做智慧健康关联产业使用,陈志铭认为,这在本质上趋近于促参BOT案的公共建设性质要求条件,但北士科案属设定地上权开发案,且已历经2次流标,明显已禁不起市场接受度,招标条件势必得重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