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北士科案柯文哲為新光集團量身打造? 前北市府秘書長回應了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联合报系资料照
北市前市长柯文哲任内北士科案争议,议员林杏儿今秀出当时会议资料,柯市府110年3月3日拍板前,早已3度与新光医院、新光人寿访谈,柯拍板通过版本,与3度访谈内容大同小异,质疑量身打造,柯市府时期秘书长陈志铭回应,市府针对每次公告招商,都会重新访谈潜在投资者,过程有流标代表新寿提议未全盘采纳。
林杏儿追查发现,柯市府110年3月3日拍板前,早已3度与新光医院、新光人寿访谈。第1次109年4月10日由时任副秘书长陈志铭主持,会议记录指3块基地总体开发量体大,易导致投资人招租去化压力大,另建议设定地上权期间70年比较适合、不要有产业别限制,正是此案争议点。
现任北市府参事的陈志铭回应,市府针对每次公告招商,都会重新访谈潜在投资者,109年4月10日会议是为第2次公告招商进行访谈,与第3次公告招商并没有直接关系。第2次流标代表市府对于新寿提议未全盘采纳,才会有后续第3次公告招商。
产发局补充,北士科案第1次公告招商为108年10月31日,第2次公告招商是109年6月30日,第3次公告招商则为110年7年30日。
产发局表示,为了解北士科T16、T17、T18市有土地设定地上权招标案第1次及第2次流标原因及民间投资意向,前市府召开产业座谈会及访谈潜在投资人,反映重点包含招商开发土地面积过大(近8.4公顷)、规范智慧健康关联产业设施比例高、特定产业对象寻商不易等。因此检讨招商规划,研提调整方案。
产发局说,经过前市府促参委员会及市长室会议研议及评估,为吸引更多投资人参与本开发案,第3次公告招商采3笔基地个别招商。
产发局提到,因新光人寿亦为本案潜在投资人之一,109年4月10日(第1次公告流标后)、109年11月11日及110年2月17日(第2次公告流标后)邀请新光人寿于市府进行访谈。
市府回应,市府立场坚定一致,希望留给政风足够空间厘清事实、调查真相,检调有相关资料的需求也会配合提供,如果调查结果有问题,一定依法追究;如果没问题,也还当事人清白。
陈志铭(右)现为台北市政府参事,曾是柯市府任内秘书长、副秘书长。记者杨正海/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