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邻损鉴定 将纳第三方公会单位

台北市议会工务委员会26日裁示,建管处未来办理邻损会勘时,由陈情人指定第三方专业公会,作为公正认定机构。(丁上程摄)

基泰大直工安意外发生后,台北市政府与各党派议员对「邻损条例」提出修正案,26日台北市议会工务委员会中,针对条例应纳入第三方公正单位鉴定议题讨论,最终委员会裁示,要求建管处在损邻事件会勘时,提供第三方公会单位供民众挑选「谁来认定」。

在工安意外后受灾户数度陈情,指意外发生前住家就曾出现损邻事件,不过建管处与建商都认定并非因施工造成,且按照「台北市建筑施工损邻事件争议处理规则」,损邻事件认定单位为建商,让受灾户直言「球员兼裁判」,多数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名,处理规则形同虚设。

提案人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李明贤指出,目前邻损条例规定,若陈情人不接受建商鉴定报告,必须自费请其他鉴定单位另行鉴定,让民众因此却步;相较于建商,陈情人也属相对弱势,因此提案修正条例,鉴定费用先由建商支出,若最后确定非建商责任,再由民众支付费用。

建管处长虞积学坦言,过去规范让外界认为建商有「球员兼裁判」的疑虑,市府在条例修正的走向,也将第一阶段「认定」是否为建商造成损邻事件时,就纳入第三方公会、监造人、营造人现勘,让第三方公会确认复核后才会认定结果。

不过,民进党议员洪健益和国民党议员王欣仪都质疑,民众有损邻事件陈情时,不如改成第一次认定时,就让住户自行选择第三方公会,以此消弭民众的不信任,并且费用由建商支付。

洪健益、王欣仪认为,若民众不接受「认定」结果,则再第二次的「鉴定」流程,费用先由建商支出,并向民众收取1万元的保证金。

工务委员会召集人、无党籍市议员陈政忠也做出2点决议,办理损邻会勘时,由陈情人指定第三方专业公会,作为公正认定机构;陈情人不服所指定的第三方公会认定结果,陈情人须缴交1万元保证金,由建商方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办理鉴定,鉴定结果若非属施工造成,由陈情人支付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