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损邻事件 将纳入第三方公会鉴定机制

台北市议会工务委员会26日裁示,建管处未来办理邻损会勘时,时由陈情人指定第三方专业公会,作为公正认定机构,若陈情人不服认定结果,可缴交1万元保证金后再进行第二度鉴定,后续鉴定费用视鉴定结果再决定由谁支付。(丁上程摄)

基泰大直工安意外发生后,台北市政府与台北市议员们也积极针对邻损条例提出修正。26日台北市议会工务委员会中,也针对条例应纳入第三方公正单位鉴定议题讨论。最终委员会裁示,要求建管处在损邻事件会勘时,提供第三方公会单位供民众挑选「谁来认定」。

提案人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李明贤指出,目前的邻损条例规定若陈情人不接受建商的鉴定报告,必须得自费请其他鉴定单位另行鉴定,也让民众因此却步,相较于建商,陈情人也属相对弱势,因此提案修正条例,鉴定费用先由建商支出,若最后确定损邻事件非建商责任,再由民众支付相关鉴定费用。

对此建管处长虞积学说明时也坦言,过去规范也让外界认为建商有「球员兼裁判」的疑虑,因此市府在条例修正的走向,也将第一阶段「认定」是否为建商造成损邻事件时,就纳入第三方公会、监造人、营造人现勘,让第三方公会确认复核后才会认定结果;若民众不服认定结果,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鉴定」,相关费用也会先由建商支付,若结果仍为非施工造成,鉴定费才会由住户负担。

不过民进党议员洪健益和国民党议员王欣仪都质疑,民众有损邻事件陈情时,不如改成第一次认定就让住户自行选择的第三方公会进行,以此消弭民众对於单位的不信任,并且费用由建商支付;而若民众不接受「认定」结果,则再进行第二次的「鉴定」流程,费用先由建商支出,并向民众收取1万元的保证金。

最后工务委员会召集人、无党籍市议员陈政忠也做出2点决议:办理邻损会勘时,时由陈情人指定第三方专业公会,作为公正认定机构;由陈情人指定第三方公会认定结果,陈情人不服时,仍依预告内容由陈情人缴交1万元保证金,并由建方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办理鉴定,鉴定结果若非属施工造成,由陈情人支付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