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旺季将至 金管会提醒公司三件事

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若公开发行公司财报有未达揭露品质或未揭露应揭露事项,原则会先辅导要求改善,并在公开资讯观测站补申报,若迟迟未改善者,将可开罚24~480万元。

现行公司年报及议事手册是在股东会前7天及15天上传即可,但为了让投资人可以更早看见相关资讯,有利考量各议案表决,所以今年先从资本额100亿元以上或陆外资持股逾30%的公司先提早上传资料,共314家,高晶萍表示,若以2021年的情况来看,314家中已有287家可在14天前上传年报、30天前上传议事手册,达成率已逾9成。

证期局亦统计,上市柜及兴柜公司今年股东会已登记者,从3月就有一家、4月有14家、5月有456家、6月有1,580家,所以提醒这些公司要及早准备三大事项,以免不符规定被开罚。

金管会提醒的三大事项,一是年报编制内容。为提升年报资讯揭露品质,金管会在2021年11月30日已修正发布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要求公司应以文字叙明个别董事及监察人的专业资格与经验及符合独立性情形;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资通安全政策及风险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与因应措施;并增订揭露指引,以引导公司提升推动永续发展资讯揭露品质等。另为公司年报顺利编制,证交所公司治理中心也在其网站提供最佳实务参考范例,公司可前往查询参酌。

二是新增应提股东会的事项。为强化关系人交易的管理,金管会在2022年1月28日已修正发布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明定公开发行公司或其非属国内公开发行公司的子公司向关系人取得或处分资产,其交易金额达公开发行公司总资产10%以上者,原则应将相关资料提交股东会同意后,才能进行相关交易。公开发行公司如有前开关系人资产交易,应妥善规划提股东会的相关事宜。

三为提升股东会议事手册及股东会年报资讯揭露时效。为利投资人对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的参考,并采循序渐进方式,规范上市上柜公司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或外资及陆资持股比率达30%以上者,应分别在股东会召开日14日及30日前将股东会年报、议事手册及相关会议补充资料的电子档上传至公开资讯观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