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股市》公发公司开视讯股东会 金管会强化配套规范

金管会参酌国际间已有美国、德国、英国、澳洲、日本及香港等多国,修法通过允许公司召开视讯股东会,对此配合公司法允许公发公司可采视讯方式召开股东会,于去年3月4日修正公发公司股务处理准则订定相关规范。

由于法规松绑后允许若发生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公司于一定期间内,可不经章程订明召开视讯股东会,须有相关配套措施,且股东将无实体会议可参加,须强化保障股东权益,金管会对此修法订定相关程序及配套措施规范。

首先,金管会提高公发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视讯股东会门槛,从原先应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过半出席董事同意的「普通决议」,调整为应有3分之2以上董事出席、过半出席董事同意的「特别决议」。

其次,为提供以视讯参与股东会有困难的股东适当替代措施,并协助股东使用连线设备参与股东会,金管会规定公发公司若召开视讯股东会,除特定情形外应至少提供股东连线设备及必要协助,并应在股东会召集通知载明可向公司提出申请期间及其他相关应注意事项。

最后,因应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不可抗力情势等特殊情形,金管会明定公发公司可办理相关因应措施,如若决议变更开会方式、但先前已寄发开会通知的公发公司,可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股东会召集方式变更,无须再次寄发更正后的召集通知书。

视讯股东会分为以视讯辅助实体的「混合型」、仅以视讯召开的「纯视讯」股东会2种。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目前以登记可能采视讯方式召开股东会的公发公思共81家,其中彩「纯视讯」者有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