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股东会 明年3月完成配套

经济部《公司法》视讯股东会修正草案重点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25日审查「公司法修正草案」,针对「视讯股东会」议题进行修法讨论。经长王美花表示,经济部提出草案版本预计本周在行政院会就会排审,而金管会副主委萧翠玲也允诺,年底前提出较明确规划,相关配套在明年3月股东会季开始前一定会完成子法配套规划。

新冠疫情5月转趋严重,疫情警戒升为第三级,6月正逢股东常会旺季,许多公司无法如期召开股东会,放宽视讯股东会议题引发热议。王美花表示,现行《公司法》2018年时,仅放宽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经章程订明后,可以视讯会议或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方式召开股东会,当时考量公发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视讯会议有股东身分认证、断讯、同步计票技术等相关疑虑,当时修法排除公发公司适用。但随着数位科技进步、及疫情影响,经济部8月18日邀法务部、金管会、证交所、集保等各单位开会,各界皆表示正向支持放宽。

萧翠玲也指出,今年因应疫情,开放符合一定条件公发公司,于8月16日至8月31日期间,可采实体股东会并以视讯辅助方式召开股东会。据统计,有17家已召开视讯辅助股东会,包括上市8家、上柜6家、公发公司3家。

绿委赖瑞隆、邱议莹均询问,金管会对视讯股东会相关配套措施。萧翠玲说,目前规划是设立平台,且此平台须符合国际认证标准、要有处理股务相关经验,会对平台资安与股东资料保护做一定要求等三大条件。明年3月各家公开或是非公开发行公司将开始召开股东会,金管会希望年底前提出较明确规划,相关配套明年3月前一定完成。

现场也有立委对「删除章程明订可视讯召开股东会」表示不同意,王美花解释,目前所有公开发行公司章程都未规定可视讯召开股东会,若要公发公司修改章程才能适用,「明年3月可能赶不及」,若修法要维持「经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可能要设计过渡期的但书,例如若来不及,在修改章程前一年可采用视讯召开股东会。

另不少立委关心,近期影片变脸事件恐在视讯股东会发生,或线上股东会时发生突然消音、或被强制下线等情况,像东元股东会还爆发经营权之争,线上召开股东会,恐怕争议更大。王美花与萧翠玲强调,会在细节严订相关办法预防这类情况发生。

由于行政院版草案尚未送至立法院,经委会召委谢衣凤裁示,所有提案均保留,交付党团协商,而政院版草案需在1个月内送交立法院审议,并与其他各案并案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