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送毛孩进收容所 5月起须附病历

为防止饲主因宠物生病才送交动物之家收容,降低毛小孩再被领养机率,台北市动保处修正作业要点,要求民众在送交动物收容时,需检附动物病历摘要、血液检验证明书文件。(台北市动保处提供/丁上程台北传真)

饲主若基于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饲养毛孩,通常会送交动物收容所,不过,许多饲主却未告知是因「毛孩病了而不愿继续饲养」,令北市动保处相当困扰,不仅在收容阶段无从治疗,更大大降低毛孩被领养机率。动保处对此修正作业要点,5月起将强制无法继续饲养动物的民众,在送交收容时,需检附动物病历摘要、血液检验证明书文件,落实《动物保护法》要求的饲主责任。

在修改规定前饲主将无法继续饲养的动物送交动物之家时,并不会也不需主动提供动物健康近况,兽医师常常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察觉动物是否罹患疾病,如患有慢性疾病亦可能因此无法即时妥善治疗。

动保处指出,市府修正「台北市不拟继续饲养动物收容作业要点」规定,要求无法继续饲养动物的民众,送交收容时需检附2周内的动物病历摘要、血液检验证明书文件,在宠物送养媒合或让渡时,使新饲主更了解宠物健康状况,未来送交动物之家也能第一时间获得妥善的医疗照顾。

动保处表示,台北市动物保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提案建议,动物收容所应严格要求无法继续饲养动物的饲主,负起《动保法》要求的饲主责任,除须完成动物绝育、狂犬病疫苗施打及晶片植入与宠物登记外,应善尽告知动物健康状况的义务。

动保处也呼吁,民众饲养宠物前,应先评估是否能够照顾一辈子,并负起饲主责任,如遇到无法继续养宠物,建议先询问亲朋好友是否愿意接手,真的无法寻得认养人时,可向动保处申请不拟续养动物。

不过动保处也提醒,若民众把动物送交动物之家收容,动保处也将依《动保法》规定,裁罚饲主「终生不得认养收容所动物及办理宠物登记」,提醒民众勿因一时兴起饲养宠物,后续却未承担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