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病了才送收容? 动保处:未来须附病历与血检证明书

为防止饲主因宠物生病才将其送养,不仅在收容阶段无从治疗,更大大降低了毛孩再被领养的机率,动保处也修正作业要点,要求要求无法继续饲养动物的民众,在送交动物收容时,需检附动物病历摘要及血液检验证明书文件,落实动物保护法的饲主责任。(示意图,北市动保处提供/丁上程台北传真)

许多饲主因为各种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饲养毛小孩,通常会送交动物收容所。不过部分饲主是出自「毛小孩生病了不愿继续饲养」,也让动保处相当困扰,不仅在收容阶段无从治疗,更大大降低了毛孩再被领养的机率。对此动保处也修正作业要点,要求要求无法继续饲养动物的民众,在送交动物收容时,需检附动物病历摘要及血液检验证明书文件,落实动物保护法的饲主责任。

动保处指出,北市府已公告修正「台北市不拟继续饲养动物收容作业要点」第3项规定,新增要求无法继续饲养动物的民众,在送交动物收容时,需检附动物病历摘要及血液检验证明书文件,落实动物保护法的饲主责任,并可于宠物送养媒合或让渡时,让新饲主更了解宠物健康状况,未来送交动物之家时动物也能第1时间获得妥善的医疗照顾。

动保处表示,台北市动物保护委员会第4届委员,在去2023年提案建议,动物收容所应严格要求无法继续饲养动物的饲主负起动物保护法的饲主责任。除须完成动物绝育、狂犬病疫苗施打及晶片植入与宠物登记外,应善尽告知动物健康状况之义务。

修法前饲主将无法继续饲养动物送交动物之家时,并不会主动提供动物健康近况,兽医师常常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察觉动物是否患病,如患有慢性疾病亦可能因此无法即时妥善治疗。此次申请规定的修正,要求饲主在申请前提供2周内的动物病历摘要及血液检验证明书文件,让新饲主及兽医师评估及了解动物状况,可确保动物在饲养照护期间获得妥善的医疗照护。

动保处呼吁,饲养宠物前应先评估是否能够照顾牠们一辈子,并负起饲主责任,如遇到无法继续饲养宠物时,建议先询问亲朋好友是否意愿接手饲养,真的无法寻得认养人时,可向动保处申请不拟继续饲养动物。动保处并提醒,民众如将动物送交动物之家,将依动物保护法规定被裁罚终生不得认养收容所动物及办理宠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