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路尾随到新北 只为捡尸泥醉正妹!淫男惨了

阮男从北市大安区一路尾随到新北五股,捡尸泥醉正妹,带去摩铁性侵得逞。(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阮姓男子2022年2月28日上午6时许,在北市大安区钱柜KTV忠孝店附近,发现酒醉的正妹(A女)独自搭计程车,竟然色欲薰心,驾车一路尾随到新北市五股区A女住处社区前,见计程车停车后,立刻上前打开后车门,向司机佯称自己是A女友人,会送A女上楼返家,阮男搀扶A女到自己的车上,随即将A女载汽车旅馆性侵得逞。

法院审理,阮男坦承有驾车尾计程车到A女住处社区前,再将A女载到汽车旅馆后,2人确有发生性行为,阮男辩称:我本来以为A女是我的朋友,才会驾车尾随,后来是她自己走到我的车上,并同意跟我去汽车旅馆休息,当时A女的精神状况清楚、正常,不仅能与我聊天、对话,还主动问我是否想与她发生性行为,后来我们就发生关系。

A女则指控,与朋友在KTV待到快早上,要离开时,我已经没有意识,离开的过程,我也都没有印象,一直到我隔天醒来后,问朋友才知道,是朋友帮我叫计程车离开KTV,我也不记得我是怎么到汽车旅馆的。

在汽车旅馆时阮男有抚摸我的身体,所以我知道他想要跟我发生性行为,我有跟他说「不要」之类的,至于性行为的时间,或我有没有脱去衣服,还有离开汽车旅馆的过程,我都没有印象。

我知道当天是阮男送我回到家,但是过程我还是迷迷糊糊的,印象中我有跟他对话,但是内容我忘记了,只记得我有跟他要LINE,后来一直到我在家里睡起来的时候,精神才比较清楚时,回想起来模模糊糊觉得有被性侵,但是不知道对方是谁,就先打电话问我友人,「昨天是谁送我回来?」再打电话到车行询问司机,后来司机在警局有拿行车纪录器给我们看。

计程车司机则表示,当时A女是用APP叫车,我接到乘车资讯时,上面就已经写明目的地地址,所以我没有跟A女对话太多,只有问她是不是到五股,她说对,我印象中A女上车时,全身都是酒味,同行友人有稍微陪在她旁边,等她上车后才离开。

抵达目的地时,我跟A女说「到了」,问她是不是这里,她看了一下建筑物后说「对」,此时后座的门突然被打开,有一个男生自称是他的朋友,说A女本来要叫他的车,但是他迟到了,所以A女才会叫计程车回家。

我跟A女说:「你朋友来带你下车」,A女转过头看我一下,并问说「他是谁啊?」我说「他说他是你朋友」,那个男生就拉着A女的手,并拿着A女的包包,快下车时,A女又转头问我「他是谁啊?」

我又询问该男是A女的什么人,男子还是说,「是她的朋友,她家就住这栋大楼的楼上,我等一下会载她到大楼地下室,再送她上楼」,我想说他好像对环境很熟悉,就没有再多说什么,然后该名男生便搀扶A女到他车上,我就离开了。

法官审酌,阮男与A女素不相识,竟因见A女酒醉落单,侵害性自主权,导致A女蒙受心理伤痛,亦严重影响A女于社会生活上之信任感及安全感,。一审法官判决,阮男依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年。阮男不服提起上诉,高院及最高法院都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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