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艺调解费逾2亿 议员质疑有猫腻:政风处应调查

台北市政府被要求赔偿北艺监造厂商2亿余万元,文化局今专案报告,经委任律师分析,交付仲裁恐要支付4亿多元,才同意调解,不走仲裁。(蔡佩珈摄)

台北表演艺术中心历经10年才启用,由于承揽厂商倒闭致工期延宕,监造商要求赔偿,经调解后北市府须支付2亿3690万余元,文化局专案报告,经委任律师分析,交付仲裁恐要支付4亿多元,才同意调解,不走仲裁。有市议员质疑有猫腻,建议政风处及监察院应调查该案。

文化局今针对「北艺中心工程规画设计及监造服务费履约争议调解追加经费案」进行专案报告,该案将于6月2日在教育委员会审理。

工程延宕,规画设计及监造厂商认为服务期程比当初预估增加逾2倍,2021年申请履约争议调解,要求支付4亿8828万1911元赔偿金,后续召开7次调解会议,去年调解成立,北市府应分期支付2亿3690万2576元,第1期付款262万866元,余款今年底前支付。

文化局长蔡诗萍解释,我方委任律师团队分析,若不接受调解,很可能交付仲裁决议,届时恐承担4亿8828万1911元及每年2441万4096元利息费用,加上该案符合时任市长柯文哲「减止讼」政策,才接受调解结果。

捷运局第一工程处长王怡仁补充,机关人员全程按照合约及规定兢兢业业办理,也曾在调解会多次提出完工北艺属厂商应履行责任,且厂商有重复计算监造人力的疑虑,赔偿金不应如此高,但未被调解委员接受。

市议员许淑华认为,4亿余万元赔偿金根本没经过专业人员精算,就依此协调实在不合理,且调解委员不接受工程单位意见,本就该走仲裁,竟因1间法律事务所推估结果而作罢,不禁令人怀疑当中「有猫腻」,建议该案送政风处及监察院调查。

市议员王闵生也质疑,几位调解委员跟一间法务事务所认为市府不该走仲裁,协调两亿已足够,其实有「慷市库之慨」的疑虑,何况交付仲裁不一定会输,不认为市府应白白接受,议会也不该通过该追加预算案。

蔡诗萍强调,文化局及工程单位都曾据理力争,最终未被调解委员接受,调解结果具法律效力,仅能按期支付赔偿金。未来文化局面对重大工程,将秉持3原则,包含设立PCM协助督导施工、采最有利决标,以及招标时设定财务及履约实绩等特定资格,期盼议员同意追加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