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艺调解费竟已先付262万 挨批不尊重议会

台北市议会教育委员会19日审议台北表演艺术中心追加减预算。(张芷瑜摄)

台北表演艺术中心历经10年才启用,由于工期延宕,经调解程序后北市府将要付2亿3690万监造服务费,台北市议会教育委员会19日审议追加减预算时,被议员发现北市已先付一笔262万款项,议员吴世正质疑,未审议先付款,不尊重议会及民意;议员简舒培建议,先做专案报告再来审此案,厘清责任归属。

北市议员王孝维表示,这笔预算经七次委员会,最后一次在去年12月23日,会议后就通过给付2亿3000多万,参与最高层级仅到科室的秘书长,看不到副市长或局长参与,应该说明七次会议内容,不是让这些委员去背黑锅。

吴世正则说,任何支出都要经过议会,但这次在审追加减预算之前已签约,甚至已先付262万,不尊重议会及民意,高层不愿意背锅,要给议员背,他也强调,只找一间律师事务所评估价格有问题,过程疑点多,且要先签约也可,但应附加照议会决议金额来核定,保留议会审议的法定权利。

简舒培指出,应要先做专案报告再来审此案,比如历经七次调解的过程、倒闭前有无要求延长工期等,要从案子发包,理成营造开始动工时,提供过程全部资料,让大家理解案件始末,确认责任归属。

北市议员洪婉臻表示,局长没对此案做专案报告,上次市长在追加减预算也只是念过去,虽然理解是柯市府留下,仍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且内文提到,调解不成立的风险,会花费更多财力、人力,很像情绪勒索,凭什么要议员担2亿多费用。

黄瀞莹建议,文化局应备妥七次调解会议、晨会纪录、法务专业分析等资料,一并附在专案包告里;曾献莹则说,文化局要把来龙去脉说清楚,并确认先付钱这程序是否有瑕疵。

针对不少议员质疑程序,北市文化局长蔡诗萍说明,去年府方函送调解成立书,建议给付2亿3690万,当时已先付第一笔262万款项。法务局长连堂凯则说,去年12月15日调解成立,调解成立书于12月21日出炉,但内容并没有附带条件,只说明两笔款项要在今年底给付。最后,教育委员会决议,6月初排定专案报后再来审议此追加减案,并会找捷运局跟工务局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