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北流、北艺争议重演 调解、诉讼金额破千万需先做这事

台北市政府25日的市政会议中拍板,以防北流工程款争议事件再度发生,未来只要是各局处在与委外厂商遇到诉讼、契约、仲裁等相关案件,只要调解金额可能超过1000万元以上,就必须先报知法务局。(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流行音乐中心工程款争议,让前市长柯文哲团队与现任蒋万安市府频频隔空交火。而为了避免相关争议事件再度发生,台北市长蒋万安于25日的市政会议中裁示,未来只要发生诉讼或调解,标的金额可能超过1000万元以上,就必须先报知法务局,由法务局审视案件情况后,因应可能的需求推荐适合的律师或法务人士介入调解。

依「台北市政府所属各机关法制作业应注意事项」、「台北市政府争讼案件处理原则」规定,目前市府采购调解案件金额,若与市府预期的落差超过3千万元以上,才需要知会法务局;一般诉讼案件则是1千万以上就需知会法务局,并找外部专家学者进行财务法律评估风险。

据了解,法务局于市政会议中的临时动议时提案,修正《台北市政府所属各机关法制作业应注意事项》。法务局于会中表示,由于原规范并未详述法务局能介入的阶段,导致过往市府很多诉讼、契约、仲裁等相关案件,都是在已成立后才「被通知」,很难进行把关。

也因此,台北市政府于25日的市政会议中拍板,无论是一般诉讼或是采购调解案,未来市府各局处在与委外厂商遇到诉讼、契约、仲裁等相关案件,只要标的金额可能超过1000万元以上,就必须先报知法务局,由法务局审视案件情况后,因应可能的需求推荐适合的律师或法务人士介入调解,也因此能多一道把关机制。

蒋万安也于会中裁示,市府后续会建立制度,让公务员能依法行政,不用担心误触红线,由法务局提供专案意见,甚至可以聘外部学者律师,提供客观公正法律财务意见,协助市府维护整体立场、维护市民权益,将其流程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