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被提出清盘呈请,“坚决反对,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应对”

2月28日,碧桂园(02007.HK)发布公告,公司获悉Ever Credit Limited(呈请人)于2月27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针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呈请人(贷款人)与本公司(借款人)之间本金约16亿港元的未支付定期贷款及应计利息。

2023年10月10日,建滔集团曾发布公告,碧桂园未能根据融资协议偿还款项,贷款人向碧桂园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偿还若干到期应付款项。截至2023年10月10日,碧桂园未偿的本金额仍为15.98亿港元。

对此碧桂园表示,我司涉建滔集团(00148.HK)的债务金额在境外整体有息负债占比很低,单一债权人的激进行动不会对我司保交楼、正常经营以及境外债务整体重组产生重大影响。参考业内其他违约上市房企案例,个别债权人向香港法院申请公司清盘的情况较为常见。公司坚决反对清盘呈请书,并将寻求法律意见,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与顾问团队积极妥善抗辩应对。

碧桂园同时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一切正常,将继续以保交付、保经营为主要工作目标,最大程度保障购房业主、债权人、投资人和员工在内的所有利益攸关方权益。

公告称,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82条,如本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于2024年2月27日提出呈请之日)后对本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处置(为免生疑问,不包括本公司附属公司拥有的财产)、任何本公司股份转让或任何本公司股东地位的变更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授出的认可令。如呈请随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财产处置、转让或变更均不受影响。

碧桂园称,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本公司进行清盘。于本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本公司清盘。高等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2024年5月17日。

同时,碧桂园表示,将尽力与呈请人保持主动的沟通,并在对全部债权人公平的原则下,与呈请人友善协商,妥善处理问题(包括将努力促使呈请尽快被撤回或驳回呈请)。

公告称,目前预期呈请将不会对本公司的重组计划或时间表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希望各利益相关方保持对本公司的信心,并支持本公司继续努力推进境外重组方案,最大程度地留存公司价值及保障全体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本公司将继续坚定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项目保质保量交付,确保正常经营稳定。

对于境外债务重组,碧桂园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公告无法如期偿付所有境外债务以来,公司已聘请财务和法律顾问,协助评估本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性状况,并制定整体的解决方案。目前已与境外主要债权人团体代表小组建立了有效沟通机制,境外债整体重组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各方坚信,公司清盘是各方皆输的结果。公司将持续与主要境外债权人团队积极协商沟通协作,以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2月28日开盘,碧桂园报0.69港元,较昨日收盘跌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