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延长不算重大政策?
(图/本报系资料照)
收到中选会寄来要求反兵役延长公投主文与理由书补正的公文了。公文中宣称,反兵役延长公投要求废止的延长兵役公告,为对人之一般处分,非属法律、立法原则或重大政策,应作合于公投法第2条第2项规定之补正。
然而公投法第2条第2项的原文是「全国性公民投票,依宪法规定外,其他适用事项如下:一、法律之复决。二、立法原则之创制。三、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并没有说对人的一般处分,或是行政部门作出的公告,就不能拿来公投,只要这些公告或处分,也属于重大政策,当然就适用公投法的范畴,那么兵役延长算不算重大政策呢?
民进党政府决定的兵役延长,是从4个月延长为一年,不是只延长1天2天,不仅每年将对数万青年的就业就学规划产生重大影响,每年也将多花160亿元的民脂民膏,这更涉及我们的军队是要维持专业化的募兵方向还是走回看重人数的征兵制老路,甚至牵涉到我们面对大陆的态度是要继续抗中保台拉高对抗态势,还是回到马英九时代两岸和解共荣路线的选择,牵涉到这么多,能不算重大政策吗?
荒谬的是,中选会却刻意大玩文字游戏,拿这种理由出来要求反兵役延长公投补正,要知道如果我们不提出补正,或者补正之后仍被中选会驳回,就无法继续进行反兵役延长公投的第二阶段连署,人民也就失去了针对这个议题公投决定的机会。
成年人自己要投票给抗中保台的蔡英文当总统,造成两岸关系紧张有可能打仗,结果政府却是让一群还没有投票权的人(民国94年和更晚出生的,如今通通不满20岁)延长兵役,凭什么要由他们收拾烂摊子呢?
如果反兵役延长公投第二阶段连署也过关了,依现行的公投法,明年8月就可以举行投票,公投只要满18岁就能投票,届时就有约30万名被延长兵役的受害者可以用投票决定自己的命运,现在,中选会却刻意借由要求补正的刁难手段,企图剥夺这些青年决定自己命运的机会,民主国家最基本的原理就是主权在民,结果民进党政府却事事独断专行,拚命剥夺人民作主的机会,就凭这种作为,还好意思自称要捍卫台湾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当然作为领衔人,收到公文后,我还是会依法在1个月内提出补正后的版本,也希望届时中选会收到后不要再找借口刁难,尽速予以放行进入第二阶段连署,别让中华民国的公投制度持续被阉割、人民失去用公投决定自己命运的机会。
(作者为反兵役延长公投领衔人、新党舆情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