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竞速奥迪飙破时速180 肇事驾驶害副机师亡!更审判3年6月

肇事冯姓男子(见图)在高速公路飙车导致副机师车祸死亡。(中时资料照片)

某航空公司张姓副机师2019年开着奥迪车与驾驶BMW轿车的冯姓男子在国道竞速,冯的时速超过180里,后因变换车道致张男车辆失控冲出闸道边坡死亡,一审以他法致生公共往来危险致人于死罪将冯判刑4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改依过失致死等罪判刑3年6月。可上诉。

冯、张在2019年7月6日凌晨5点多分别驾车自小客车进入国道一号高速公路,由北往南行驶,前往桃园市龟山区、桃园国际机场上班地点,二车于驾驶途中,因故产生纠纷,自国道一号南向24.2公里处起,共同以超出速限之车速,高速竞驶。

冯驾驶车辆行驶于前,张驾驶车辆紧跟在后,其间2人复数次骤然切换车道,冯以时速180里以上之车速与张一前一后竞驶至国道一号南向25.2公里处时,因冯突自内侧车道超越行驶于中线车道之营业半联结车辆后,变换至中线车道,再遽然变换至外线车道而行驶于张驾驶路线前方。

此时亦超速行驶于外线车道之张男见状闪避不及,即自外侧车道向右急靠右侧国道一号南向25.2公里出口闸道行驶,惟因其车速过快、车行不稳,失控撞击闸道出口内侧护栏后,冲出外侧边坡撞击树木,其所驾驶之自用小客车车体断裂,致其受有多重钝创并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

一审以他法致生公众往来危险致人于死罪将冯男判刑4年,高院更一审认定,冯与张共同于国道一号有「高速竞驶、骤然变换车道」之危险驾驶行为,确已致生往来危险,将冯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判刑2年6月,过失致死罪判刑2年。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