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禁墮胎 美收回憲法保障

法国国会四日虽开全球之先,通过堕胎权入宪,但美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目前对堕胎权的保障不一。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年推翻一九七三年该院做出的「罗诉韦德案」裁决,使美国宪法对堕胎权近五十年的保障戛然而止。

欧洲普遍的趋势则已朝放宽堕胎法律,多数国家准许孕期头十二至十四周堕胎,惟波兰及地中海小岛国马尔他依然严格。

波兰宪法法院二○二○年一项裁决,使所有出于胎儿先天缺陷的堕胎均属非法。这导致自二○二一年以来,此一东欧国家事实上禁止堕胎,除非强暴案被害人、乱伦或恐危及母体生命安全等情况。该裁决也引发波兰国内大规模示威抗议。自由派的波兰新任总理、欧盟理事会前主席图斯克虽想将堕胎放宽至孕期第十二周,但被波兰总统杜达否决。

马尔他去年虽放宽其原本对堕胎的全面禁令,准许在恐危及母体生命安全情况下堕胎。但其政府仍撤回一项放宽堕胎的法案,即允许母体健康面临严重风险时堕胎。由于该国民众大多虔诚信仰天主教,其国内反堕胎运动人士主张,对「健康风险」的定义太模糊。

也以天主教为主要信仰的义大利,尽管自一九七八年起已准许孕期头九十天内堕胎,惟据该国卫生部资料数据,其国内达三分之二的妇产科医师基于道德或宗教理由不愿动堕胎手术。

另在列支敦斯登、摩纳哥、安道尔等欧洲几个小国及丹麦海外自治领土法罗群岛,至今同样维持严格的堕胎法律。领土被义大利四面包围、全球历史最悠久共和国之一的圣马利诺,直到前年才终于放宽孕期头十二周堕胎。

此外,堕胎虽在俄罗斯合法,但随着俄国总统普亭鼓吹「传统价值」,以「团结人民」与促进人口成长,俄国政府已持续汲汲寻求对堕胎设限。尤其在俄国前年二月侵乌后,其国内已有七个地区通过法律,对强制妇女堕胎的任何人加以惩罚,使俄国人民的堕胎权,受到愈来愈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