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教狼师是性骚惯犯! 猥亵应征女大生强吻还咬脖下场惨

台北市某补习班施姓老师先前已有多次性骚前科,2021年9月间又强吻应征女大生,甚至还咬对方脖子,新北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施男2年徒刑。(蔡雯如摄)

台北市某补习班施姓老师2021年9月间面试女大生淇淇(化名),他借口对方迟到,要求对方照顾店猫,并到他的住处工作,淇淇不疑有他,如期赴约,但施男却开始招待对方喝酒,接着毛手毛脚,不顾淇淇反抗,强吻、啃咬对方脖子,淇淇慌张逃离现场后报案。新北地院近期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施男2年徒刑。

判决书指,施男在补习班负责招聘工读生,淇淇原是要面试国中辅导老师,但施男却借口对方迟到,要求淇淇去做其他工作,不仅要轮流照顾店猫,还要到他板桥住处工作,淇淇隔日抵达后,施男先是招待对方喝酒、吃东西,接着开始毛手毛脚,淇淇试图用手推开,施男仍强扑,强吻、啃咬淇淇脖子,所幸淇淇再度挣脱,才逃离狼爪。

施男到案后坦承有亲吻淇淇脖子,留下记号,但否认有强制猥亵对方,他辩称,淇淇同意来他家吃饭、喝酒,期间双方有玩游戏,有主动亲吻和拥抱,淇淇也有帮他按摩,他没有强迫或强压对方。

不过,淇淇表示,施男有灌她酒,之后就开始对她毛手毛脚,把她扑倒在沙发上,虽然她有反抗,仍被施男强吻、啃咬脖子,脖子甚至出现3公分左右的咬痕,事后她有打给朋友反映,淇淇强调,「我没有主动要跟施男吃饭喝酒,他都可以当我爸爸」,更没有亲施男。

合议庭依据证人、验伤单等证据认为,淇淇所述应属可信,施男为逞私欲,不尊重淇淇的性自主权,强制猥亵行为已严重侵害淇淇身心,且否认犯行,未与淇淇达成和解,也没有表示歉意,参酌施男2006、2013年都有妨害性自主、违反性骚扰的前科纪录,因此应有从重量刑必要,判处2年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