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好友追债 男还钱后谎报遭诈害帐户列警示
高雄林姓男子欠蔡姓好友5万元,疑似不满蔡男追讨,汇款还了2万元后跑到派警局报案,谎称自己被诈骗、汇款2万元至「指定帐户」,员警调查后将蔡男帐户列警示。蔡男发现户头遭冻结,愤而报警提告,高雄地院依诬告罪判林男3月,可易服社会劳动,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林姓男子欠蔡姓好友5万元,疑似不满蔡男追讨,汇款还了2万元后跑到派警局报案,谎称自己被诈骗、汇款2万元至「指定帐户」,员警调查后将蔡男帐户列警示。蔡男发现户头遭冻结,愤而报警提告,高雄地院依诬告罪判林男3月,可易服社会劳动,可上诉。
林男去年手头紧,向蔡男借了5万元,到了约定还款日迟迟未还钱,蔡男多次追讨下,去年3月林男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汇款2万元至蔡男帐户。
蔡男事后继续追讨欠款,林男被逼急且心烦,去年12月竟跑到新兴警分局前金分驻所报案,称他遭到诈骗,将手续费2万元汇款至「指定帐户」。员警调查后不疑有他,直接将蔡男帐户列为警示,害得蔡男帐户直接被冻结。
事后警方通知蔡男到案说明,蔡男拿出他与林男的对话纪录,证明林男确实欠他钱不还,还故意诬陷他,警方调查后依诬告罪嫌将林男送办。
检方依据两人对话纪录、债务和解书等资料,认定林男是与蔡男确实有债务纠纷,侦结依诬告罪嫌起诉林男。
高雄地院审理后,法官认定林男仅因与蔡男有债务纠纷,就报警诬陷蔡男,害蔡男帐户不仅被列警示,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诉风险,浪费司法资源。考量林男坦认犯行,依诬告罪判刑3月,不得易科罚金,可易服社会劳动,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