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前女友另结新欢 男持刀伤人险害命遭判刑
庄姓男子前年10月,持刀攻击前女友的新任男友,导致小场外露,士林地院依使人受重伤未遂,判处徒刑3年10月。(本报资料照)
庄姓男子得知刚分手的女友另结新欢,不断传讯息给前女友,要拿回自己的物品,同时用言语刺激逼迫新男友见面,前年10月,在前女友居住的新北市淡水某社区中庭,持利刃刺伤洪男腹部,所幸女友现身帮助送医,让洪保住性命,士林地院宣判,依重伤害未遂,判决庄男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前年10月13日晚上8时,庄男传讯给刚分手的女友「假如你男友这猫种,以后怎么保护你」、「我现在给你机会出来面对」、「帮她还清全部债务,我会真诚祝福你们白头偕老」、「你要是猫种,别怪我去抓你!」指名要洪男现身。
洪姓男子案发当天,手无寸铁的抵达社区中庭,突然遭到庄男持利刃刺伤,导致他左腹部穿刺伤,小肠外露、穿孔,女友从住处赶下楼,见状紧急将前男友送医,庄男立即逃跑,被捕后辩称,担心女友安危,才会持刀赴约,反遭洪男攻击,才会发疯反击,辩护人更主张罹患情感性精神病,但法院并不采信。
合议庭审酌,庄男持刀攻击伤及洪男身体重要器官,考量犯后未能认罪,并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