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买的便当就挨打 心已死!她为爱女斩断孽缘

小曼为了爱女,选择斩断与丈夫的孽缘。(示意图/Shutterstock)

彰化一名女子小曼(化名)与B男109年9月24日结婚,婚后育有1女,但小曼发现婚后B男性格易怒、情绪不稳,根本无法理性解决问题,常因为一些小事发脾气,例如,曾因买的便当让他不满意就被殴打,甚至从屋内踢踹到门外,导致脸部撕裂伤、头及前胸挫伤等。

后来实在不堪虐待,并感到恐惧不已,只好暂时先住到姊姊家,期间B男还传讯息呛声:「真的可以不用回来了!就算回来我也不会让妳好过!真的!干」、「再给我一句试试」、「照样打妳」,令小曼十分恐惧而不敢返家。

小曼指控,110年5月,B男故意传送女儿的哭声,要求我要回家,当下虽然还是十分恐惧,但想到年幼的女儿,只好硬着头皮回去,没想到,返家后就被要求协助搬运赌博器具。

不料,110年9月2日却遭到警方拘提,原因竟是搬运的是二级毒品安非他命,遭检警认为涉嫌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B男不愿面对司法而逃亡,遭检警发布通缉,音讯全无,害我因与B男具有夫妻关系,而遭法院认有串证、灭证之虞,羁押了1年多,真的好冤枉。

小曼提出离婚之诉并主张,自我身心健康良好,除因B男而无辜涉入刑事案件,无任何前科纪录,交保后积极筹备幼儿物品网拍工作,具有正当职业及稳定收入,能配合女儿作息,工作之余和假日时间能亲自投入女儿照护并陪伴成长。

小曼说,自己的父母均健在,家庭支持系统稳固,若自己未来偶有加班时,家人能提供照护协助,能提供女儿稳定生活环境及合宜成长环境;反观自B男涉案后即逃亡遭通缉,行踪不明,遭通缉前即有暴力倾向,未能善尽保护、教养责任。

小曼表示,考量双方的状况,照顾女儿的权利义务由自己单独负责,较符合女儿最佳利益,以利日后代为处理事务。

法官认,B男遭通缉近1年半,幼女均由小曼单独扶养、照顾,B男未尽扶养照顾义务,甚至未曾联络,不曾闻问、关心,显然欠缺身教及养育、关心子女之心意。日前依法判准离婚,幼女的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小曼单独负责。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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