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斩断53年的亲情 养女不同意!法官「这些原因」打脸了

心痛斩断53年的亲情,养女不同意,「这些原因」遭到法官打脸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妻子小萱(均化名),在1970年收养欢欢为养女(化名),他们当时生活困顿却仍克勤克俭,将欢欢视如己出照顾,不料,欢欢却未尽孝道,就业结婚后,竟毫无音讯行踪成谜。不满欢欢未体谅他们的苦心,在伤痛之余,认为徒具虚名的收养已毫无意义,因此向法院声请宣告终止收养关系。

法院审理,欢欢指称,她自幼是阿婆扶养,从小到大她没有感受到父母的照顾。她不愿意终止收养,因为她还有跟弟弟、妹妹联系,她会舍不得,她叫爸妈也叫这么久了。

这2、30年来她没有回去看过父母,但她都是远远看着父母进出,她不敢进出家里,是因为父母未必欢迎她回去。父亲对她很好不曾打骂过,但母亲就不一样,她从幼稚园被虐待到长大,每次母亲心情不好或是她做错事,就会把她叫到房间捏耳朵、打耳光。

她要读国中时,母亲说没有钱给她读书,但是弟弟妹妹就是有钱可以读,母亲还叫她自生自灭,她的心不痛吗?结婚后,因为丈夫染有毒瘾,没钱就要打她和小孩。她想回娘家借住两天,母亲就叫她自己想办法,说客房是给客人住的,没有能让她住的地方,她当时不得已带着5岁的小孩回去阿婆家。

很多事情父亲都不知道,从小她被叫进房间打,母亲叫她不准出声,如果出声就会继续打。她想要继续维持兄弟姊妹关系,如果慕母愿意让她回去,她还是会回去看他们、拿钱照顾他们,她还是有那份情。

欢欢表示,为什么小时候不把她送回亲生父母那边,现在父母要这样做,她以后在亲戚和兄弟姊妹面前要怎做人?她跟着现在的父亲「姓」已经50几年了,突然多不要她,那她要「姓」什么。

法官考量,欢欢虽辩称不愿意终止收养。但欢欢与养父母之间,并无真实血缘关系可堪作为情感连结之倚靠,必须仰赖彼此有意识的真心付出与关怀,才可能提升关系的信度厚度。

法官审酌,欢欢对养父母已无情感上的眷恋,且漠视他们情感上所遭受到的伤害,并将维系养亲关系之责任,全数推给养父母承担。双方徒有收养之形式,却毫无实质亲情之维系,日前依法宣判,小萱的养父母依民法第1081条第1项第2款规定,请求终止收养关系,于法并无不合,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