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费分担贴心砍半 换来爱妻嘴贱咒骂!悲催男斩孽缘

家庭失活费分担贴心砍半,却换来爱妻嘴贱咒骂,悲催男斩孽缘诉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体恤妻子小萱(均化名)收入较低,协议每月分担家庭生活费从6000元改为3000元,其他就由他一肩扛起。不料,小萱不仅未给或没给足,更常有买化妆品逾期未缴的状况,双方为此争执不断,小萱也常用狠毒言语咒骂,阿国后来因伤回老家疗养,因而分居迄今近3年,不满婚姻有名无实,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双方当时因生活费用分担、沟通方式等问题屡起争执,有一次为此再生争执时,小萱不仅以「你们母子早晚会有报应」、「你很阴险狠毒」等不堪言语恶言相向,甚至要求返还当年度给付给他的家庭生活费。

当时是他因伤入院开刀前夕,他无力与小萱口舌之辩,出院后就返回老家养伤近3个月,期间小萱没有关心及问候,反而在他弟弟脸书留言,「你们两兄弟没用的人」,留下谩骂语句,显见小萱已不顾夫妻之情,婚姻情感已荡然无存。而小萱经法院合法通知,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庭,也未提出书状作声明或主张。

阿国的母亲到庭证称,阿国先前因脚伤开刀住院约1周,由她前往照顾,期间没有见到小萱,阿国出院后就返家由她照顾。阿国与小萱已经分居近3年,她与阿国每周均有家庭聚会,在分居前小萱会与阿国一起参加,分居后小萱均未出席。

法官审酌,双方因家庭生活等问题孳生摩擦,分居迄今已逾3年,因为长期未共同生活,对于彼此的生活情况应难以了解,情感已经疏离,徒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认已产生重大破绽,难有回复之望。

法官认,双方未积极沟通解决以消除歧异,导致分居迄今,2人均有可归责之处。因此,阿国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主张有难以维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请求判准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