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并负担生活起居 长期「无性生活」!人妻放生无缘夫
要她赚钱并负担全家生活起居,还长期「无性生活」,人妻选择放生无缘夫,诉请离婚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婚育有2名未成年女儿,阿国要求小萱去工作,维持双薪家庭收入,还要她负责生活起居,连家用也要她想办法,却将2个女儿的教养不当一回事,全部推给她负担。不满阿国所为,加上长期没有「性生活」,小萱不再隐忍便搬回娘家,最终选择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称,她与阿国在7年前结婚,陆续生下2个女儿,阿国要她出外工作维持双薪,回到家又要她独力负担1家4口的全部生活起居,而且所有的开销也都要她去想办法,阿国境对女儿的教养责任置若罔闻,把全部责任或花费均推给她。
小萱指控,双方已长期没有「性生活」,夫妻关系渐离渐远,阿国若是有不如意,就会对她叨念不停当出气筒,她为了求家庭和谐圆满,试图与阿国沟通,但阿国对她的恳求,不是冷嘲热讽,就是臭脸相向,以孤立、漠视的冷暴力,拒绝她的一切努力。
小萱难过地表示,阿国所为让她精神承受极大压力,甚至产生轻生念头,只要仍与阿国共同生活,就会感到焦虑不安,她也因此对婚姻感到灰心丧志,便在去(2023)年底返回娘家,双方分居迄今,婚姻关系的基础也已不复存在。
阿国辩称,他不同意离婚,他又没有外遇、家暴,也没有吸毒不养家,是小萱自行离家,他不知道他到底错在哪里;如果离婚,他主张共同亲权,因为担心小萱另外组织家庭后,2个女儿不能回来找他;至于女儿们的扶养费,他的薪水就这么多,看法院怎么判。
法官考量,双方分居已逾1年多,除因小萱每周带女儿回住处照顾偶有碰面外,未见双方有修复关系的意愿及具体作为,反而放任此种状态继续存在及恶化,双方婚姻无法维持均应负相当之地责任。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诉请裁判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而2名未成年女儿的权利义务行使负担,法官考量,2个女儿分别是为8及6岁,经社工访视合评估后建议,小萱具积极争取意愿,阿国因此选择退让,并表达亲权可由小萱行使,基于同性别原则,由小萱担任亲权及主要照顾者,较符合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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