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預期無骨雞翅沒骨頭」吃雞卡喉 俄亥俄州高院駁求償

俄亥俄州最高法院日前裁定,消费者不能预期无骨鸡翅完全没有骨头,驳回一名食用无骨鸡翅却因骨头卡喉致声道受伤的消费者索赔诉讼。图为切开的「无骨鸡翅」。(美联社)

俄亥俄州最高法院25日裁定,消费者不能预期无骨鸡翅完全没有骨头,驳回一名食用无骨鸡翅却因骨头卡喉致声道受伤的原告索赔诉讼。

美联社报导,原告伯克海默(Michael Berkheimer)与妻子和朋友在俄州汉米尔顿(Hamilton)的「Wings on Brookwood」鸡翅餐厅用餐,按惯例点了无骨鸡翅配帕玛森大蒜酱,却感觉吞下一块骨头;三天后,伯克海默发烧且无法进食,送急诊后,医生发现一根细长骨头割破他的食道且已感染。

伯克海默遂对该餐厅提起告诉,主张餐厅未提醒顾客「无骨鸡翅」可能含有骨头,并连带控诉鸡翅供应商、养鸡场业务疏失。

俄州最高法院25日以四票对三票,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驳回原告的消费诉讼;持多数意见的法官表示,「无骨鸡翅」(boneless win)指的是一种烹饪方式,而伯克海默本应小心骨头,毕竟大家都知道鸡有骨头。

撰写多数意见的法官迪特斯(Joseph T. Deters)写道,「若顾客在菜单上看到『无骨鸡翅』,不该相信餐厅保证这道菜里没有骨头,也不会相信这道菜是鸡翅做的,就像吃『鸡柳条』(chicken fingers)的人深谙不会吃到『手指』(fingers)一样」。

持反对意见的法官唐纳利(Michael P. Donnelly)则写道,迪特斯的推理「胡诌」,并表示应交由陪审团决定,餐厅宣称提供无骨鸡肉,是否存在疏失。

唐纳利写道,「必须提出这个问题:真的有人相信,这个国家的父母喂小孩吃无骨鸡翅、鸡柳条或鸡块时,会认为这些鸡肉产品里有骨头吗?当然不会。当他们看到『无骨』这两个字,就会认定『没有骨头』的字面意思,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会如此认定。」

影片来源:YouTube@WL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