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徐巧芯 张禹宣爆:吴钊燮要倒大楣了!

国民党立委徐巧芯(左)、外交部长吴钊燮(右)。(资料照片)

对于外交部赴台北地检署控告国民党立委徐巧芯泄密一事,媒体人张禹宣痛批,吴钊燮要倒大楣了!这件事是外交部「违法列密」在先!另外他也质疑,300万美金去哪里了?吴钊燮先把钱讲清楚在哪里!

张禹宣10日在《新闻大白话》认为,吴钊燮要倒大楣了!徐巧芯踢爆的事情是,经由捷克援助乌克兰金额中,有300万美金是要跟台湾厂商购买。张禹宣质疑,「就问吴钊燮,300万美金去哪里了?跟那些台湾厂商购买?有没有公开透明?吴钊燮回答不出来!」

张禹宣进一步分析法律问题,外交部公文列为密等的依据是「文书处理手册」,这是行政院订定的行政命令,根本不是法律位阶,也不叫「机密」,讲机密是大外行。这叫做「密件」,一般公务员觉得好像要保密,就列为密等。

张禹宣提到,「文书处理手册」有援引「国家机密保护法」的精神,「国家机密保护法」第5条规定,有4项事件不能列为机密,否则是「违法列密」,包括1隐瞒违法或行政疏失、2限制或妨碍事业之公平竞争、3掩饰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团体或机关之不名誉行为、4拒绝或迟延提供应公开之政府资讯。他质疑,台湾厂商有没有公开?有没有招标?如果没有就是妨碍公平竞争!

张禹宣强调,这是遮蔽外交部行政疏失,「违法列密」在先!另外,请吴钊燮先把钱讲清楚在哪里!

资深媒体人黄扬明则指出,金管会曾于106年11月28日发函给黄国昌,也是列为密等,116年11月24日才解密,内容没什么东西。当时黄国昌批评,凭什么把这份公文列为密件?时任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也没有告黄国昌泄密。

黄扬明认为,过去也有立委揭发列为密等的公文,都没有事。徐巧芯这次事件也相同,援助乌克兰公开透明,为何要列为密件?因此徐巧芯在法院攻防上会有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