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周六!中二补选、罢昶9日投票 小心这些行为都违法
中二民进党立委补选候选人林静仪(左起)、中二国民党立委补选候选人颜宽恒、台北市中正万华区无党籍立委林昶佐。(合成图:台中市议会民进党团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黄国峰摄、陈俊吉摄)
台北市中正万华区无党籍立委林昶佐罢免案、台中市第二选区立委补选都将于1月9日(周日)举行投票,与以往投票都在周六举行不同。中选会提醒,有关选举、罢免活动相较于公民投票活动,有更为严格的规定,请民众务必遵守,以免触法。
根据中选会新闻稿指出,该案罢免活动及中二竞选活动期间,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罢免活动期间之每日上午7时前或下午10时后,从事公开的罢免宣传活动,或借由其他公开之竞选、助选等活动宣传支持或反对罢免之行为;但不妨碍居民生活或社会安宁者,不在此限。另中选会也说明,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投票日从事竞选、助选或罢免活动,请民众务必遵守;违反规定者,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自110年12月30日0时起至111年1月9日投票时间截止前,政党或任何人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此次罢免案、补选有关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违反规定者,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之罚锾。
中选会也提醒民众,投票日于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扰乱投票之进行,或妨害民众自由行使其投票权等不法行为,含监控行为在内,将由检警机关依刑法第142条及第147条规定处理;同时,投票日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也不得有喧嚷、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行为,以免触法。
此外,针对中二立委补选,中选会也会洽请警方加派警力,协助维持第10届立法委员台中市第二选举区缺额补选之选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