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邻居腊肠狗狂吠 他当场暴怒踹死下场惨了
去年瑞芳一名男子踹狗致死,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处拘役30日、并科罚金20万元。(本报系资料照/张志康基隆传真)
腊肠狗是许多爱狗人士心目中的爱宠,不过去年8月新北市瑞芳有名朱姓男子,却因为邻居饲养的腊肠狗对他吠叫,竟然猛踹体型娇小的犬只,致使重伤致死。经饲主提告,日前,基隆地方法院依违反《动物保护法》第25条第1款,判处朱男拘役30日,并科罚金新台币20万元,缓刑2年。
朱男去年8月晚间散步时,遇到这只名为「拉拉」的腊肠狗,拉拉冲向朱男吠了几声,朱男便以左脚猛踹拉拉头部,并因伤重致死。经饲主向瑞芳分局报案,并由新北市动保处相验,证实拉拉的确遭踹受伤并致死。基隆地检署于今年3月以刑法毁损罪及动保法起诉朱男。
基隆地检调查时发现,朱男虽然承认踹了拉拉,但他认为,当时因为拉拉突然冲向他,他为防止自己被咬伤,才下意识地出左脚将狗顶回去。但检察官认为,朱男曾有饲养犬只的经验,并综合饲主及证人的证词,当时拉拉只是冲向朱男,并没有实际攻击行动,且拉拉是腊肠狗,相较于朱男显得娇小,且朱男的配偶也在身边,所以不采信朱男的说词,仍将其起诉。
基隆地方法院日前依违反《动物保护法》第25条第1款,判处朱男拘役30日,得易科发金,另外也并科罚金新台币20万元,缓刑2年。若朱男拘役易科罚金,则朱男为了那两脚的代价,要付出新台币23万元。
基隆地检署 基隆地方法院 腊肠狗 动保法 瑞芳 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