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咒罵父「早點去死,死了財產都是我的!」 老父這樣做讓他遺產沒份
中华文化对死亡往往避而不谈,导致遗留下来的不是财富而是困扰。 图/freepik
继承问题多,早知道早准备。中华文化对死亡往往避而不谈,导致遗留下来的不是财富而是困扰。只有勇于面对与提早规划,它才能成为子女受益一生的财富。经手不少遗产继承案件的律师李志正,透过实际案例,让你了解并且从容处理人生最后的理财课题,让辛苦累积一辈子的资产好好延续!《人生理财的失落环节──遗产》精彩试阅:
新闻案例 — 让不孝子一毛钱也分不到
住在桃园的一名曾姓男子,他是家中独子,虽有姊妹,但无其他兄弟,大学毕业后没有出去找工作,反而染上酗酒和赌博的恶习,不断向家中老父亲讨钱,还多次咒骂父亲「要把你气死」、「早点去死」、「你死了财产都是我的」,父亲生病也不带他去看医生,自认父亲死后财产都将会是他的,咒骂父亲早点死。
父亲一怒之下立下遗嘱,表示将来死后遗产不给儿子继承,临终还一再嘱咐太太和家人「不要违背遗愿」,他去世后留下数千万元房地产,曾姓男子虽一再争取,但母亲主张他不孝、侮辱父亲,于是遵从父亲遗愿,不让他继承。
法院最后判决,曾姓男子没有继承权,遗产全部由母亲和曾姓男子的姊妹继承。
法律视角 — 丧失继承权的两大要件
前文案例,主要牵涉到《民法》第1145 条第1 项第5 款:「对于被继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者。」的适用问题,依照这一条款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要件有二:
1.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
2. 须被继承人表示继承人不得继承。
对被继承人「侮辱」,是指对被继承人的人格有毁损的意思,至于是否为「重大」的侮辱,须依客观的社会观念衡量,必须考量当事人的教育程度、社会地位、社会伦理观念等,视具体个案决定,也不是只凭被继承人的主观认定,否则如果被继承人因为一点小事,或因为被继承人主观的好恶,就要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除了会让特留分的规定形同虚设,对继承人来说,可能也会不公平。
另外,条文中的「表示」,除了被继承人有作成遗嘱、写在遗嘱内容中,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用书面或何种形式表达,也无须对特定人表示,所以实务上如果有任何证据(例如:录音、录影或人证),可以证明被继承人确实有表示过继承人不得继承的话,就可以符合「表示」这个要件,不一定要写在遗嘱里才算。
回到前文案例,曾姓男子在父亲生前多次咒骂父亲「要把你气死」、「早点去死」、「你死了财产都是我的」,父亲生病也不带他去看医生,大骂父亲早点死,法官认为已经属于「有重大之侮辱」,所以判定曾姓男子丧失继承权,因此他无法继承父亲过世后留下来的任何遗产,甚至连特留分也没有。
《人生理财的失落环节──遗产》 图/采实文化
本文摘自《人生理财的失落环节──遗产:为人父母与子女都该超前部署的财务课题》,采实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