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公投 12月18日确定来不及

政院针对全国性公投拟出草案,目前规画采「移转投票」模式。民进党立委罗美玲质询指出,不在籍投票势在必行,草案明定有公投投票权的民众要在60天前申请线上登记移转投票,目前电子系统建置状况如何?李进勇指出,目前电子系统等法案通过后才会建置,初估要9个月以上,必须很负责任地讲,「站在选务上,年底公投势必来不及。」

李进勇也强调,草案通过后,中选会尚须研订实施办法、选务作业补充规定及配套,并办理投票权人宣导作业及选务人教育训练,因此确实无法在12月18日举行的全国性公投适用。

国民党立委、内政委员会召委林为洲昨会前表态想力拚将草案送出委员会,但因政院版本尚未付委,民进党与时代力量党团希望待政院版草案付委后再并案审查,双方沟通未果,林为洲一度宣布休息,率党籍立委离席。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痛批,原希望好好协商,但林为洲却以「休息」为手段来逼大家投降。而僵持50分钟后,双方各退一步,决议将草案条文宣读完毕散会,等政院版本付委再择期排审。

此外,针对政院草案遭质疑设限阻挡台商参与,立院法制局提出评估报告建议,若以境内移转投票方式,也就是「仅投票地不同」,确实是可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