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不在籍投票 公投先办

行政院会22日通过「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拟采移转投票方式实施不在籍投票,将函请立院审议。(陈君玮摄)

行政院会22日通过「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投票人若无法返回户籍地投票,距离投票日60天前申请移转投票,但投票地点仍限于中华民国境内,旅居海外的公民仍无法以通讯或网路参与,且该草案仅针对全国性公投,公职人员选举并不适用。

《公投法》规范,主管机关办理全国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为之。虽然不在籍投票有通讯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转投票等方式。但中选会提出的「全国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仅针对移转投票,该草案曾于2021年送请立法院审议,因立法院届期不续审,行政院会昨日通过草案后,再送新国会审议。

尽管在野疾呼,所有选举皆适用不在籍投票,但中选会仍定调「先公投、再选举;先全国、再地方」。行政院长陈建仁说,为确保投票不受外力干预、国人信赖公投结果,因此以循序渐进方式推动,由投票人本人、亲自、在投票日当日、前往投票所投票,此种移转投票可兼顾投票秘密性及结果公平性。

中选会说,投票人因工作、就学等因素,可能在投票日不便返回户籍地投票,或考虑时间、金钱等成本,影响投票意愿,因此顺应潮流,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根据草案,公投不在籍投票采申请制,民众以书面或线上提出申请,申请期间为发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说明,因考量选务安定性和社会信任基础,先从公投开始实施,作为日后选务参考依据。

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批评,不在籍投票应该包含所有投票,民进党打着民主却走民主倒退路线,全世界都在推不在籍投票,为何我们要那么多限制?为何只有公民投票,一般选举不能实施不在籍投票?国民党一定会全力在立法院推动。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说,如果国家e化程度够、用手机就可以投票,不在籍投票最理想是直接用手机投票,这并不困难,爱沙尼亚早就行之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