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召开临会 立院今表决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案召开临时会修公投法,纳入不在籍投票。立法院长游锡堃(后右)6日召集朝野党团研商,但无法达成共识。会中,游锡堃邀请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后左二)发言。(台北市摄影记者联谊会提供)

因应828公投延期,国民党立院党团提案修订《公投法》实施不在籍投票,获时代力量民众党支持,但立院昨协商时,民进党表明反对,批评通讯投票有违《宪法秘密投票精神,强行通过是违法违宪。立院今天召开谈话会后,将以表决方式决定是否召开临时会,预料将胎死腹中。

为推动12月18日公投实施不在籍投票,国民党团建请立院召开临时会处理《公投法》修正草案。立院昨协商时,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说,不在籍投票已讨论30年,不可能短短半个月就完成,应在法定会期内提出《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聚焦处理。

柯建铭也质疑国民党想藉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讯投票之实,再将通讯投票延伸到总统、立委选举等,「让台商投票,海外投票都来了」;《宪法》规定投票须采秘密投票,若改通讯投票,「如果老板召集员工当着大家的面投票,投完后直接发钱怎么办?」通讯投票违宪,又容易造成贿选。他并说,法律通过后须有半年公告,现在修法会中选会没有足够公告时间

对此,国民党以一段在网路广传影片反击,内容是前年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在立院答询时,明确向绿委张宏陆说,希望下次公投可实施不在籍投票中的「移转投票」,所谓「下次」就是今年8月的公投,张听到也说「讲出来要算数喔!」

陈朝建回应,不在籍投票方式很多元,实施方式、程序都要依法律定之,没有「无须修法即可立即实施」。张宏陆则说,不在籍投票是值得推动的方向,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也应一并检讨;若只是为单次量身订作将会没完没了,不利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