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非今是 绿抛不在籍投票修法

全台467万人户籍地居住地不同,每逢选举就有逾2成的返乡人口舟车劳顿。图为「返乡专车载运青年选民回户籍地投票。(本报资料照片

随着北漂南漂的年轻选民政治支持开始趋向绿营,长年反对「不在籍投票」的民进党,昨由民进党苏系立委张宏陆提出《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草案,明订民众可在投票日前4个月申请在「非户籍地」投票。这是民进党首次对「不在籍投票」做正面支持,但修法内容并未纳入大陆国外地区,仅限境内实施。

该修正草案昨在立法院院会完成一读,送交内政委员会实质审查付委后,张宏陆表示,接着会提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也把「不在籍投票」纳入总统选举。

因此举将牵扯是否开放大陆台人当地投票,影响甚钜且复杂,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语带保留地说,一切照程序处理

过去10年,国民党曾2度推动不在籍投票修法,都遭民进党杯葛。包括2012年马政府时期提出,遭绿委批评为「一党之私」,绝对无法接受;2015年,民进党主张修宪下修公民投票年龄至18岁,当时国民党主席朱立伦顺势重提不在籍投票,民进党仍反对,时为立委的陈其迈就说,此举牵涉投票秘密公平性

张宏陆提出《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草案,针对第17条有关选举人应于户籍地投票所投票,新增「选举人于投票日前四个月,得申请在非户籍地之各选举区投票所投票,不受本条第一项于户籍地投票所投票之限制。」

他指出,全台有约467万人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同,每逢选举就有逾2成的返乡人口,不仅舟车劳顿增加社会成本,也降低民众投票意愿。为保障选举人权益,主张选罢法纳入「不在籍投票制度」。

国民党团首席书记长林奕华说,不在籍投票是世界趋势,包括东南亚国家都已推行,台湾相对落后,站在宪法层次本应保障国人投票权。但过去民进党认为不在籍投票对他们不利而不支持,「当初反对现在又支持,都在政治算计」,此次不知道是张宏陆个人或党团的版本,也要看政院有无对应版本,才能确定绿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