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推「不在籍投票法」 下屆立法院提案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中)等昨举行记者会表示,将在下届立法院提案推动「不在籍投票」。记者邱德祥/摄影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陈玉珍、赖士葆与立委当选人廖伟翔昨天举行记者会表示,将在下届立法院提案订定「不在籍投票法」。他们说,全国近二○○万人于异地工作、外地求学,须设置不在籍投票制度,保障宪法赋予人民参政权。王鸿薇特别提到,国民党、民众党立委在新国会过半数,同样希望推动不在籍投票,未来有望过关。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当选人黄国昌表示,「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将是民众党团新会期的优先法案之一;只要对国家、人民有帮助的法案,大家可一起朝同一个目标推动。
黄国昌也表示,很多人因为制度不完善,被迫牺牲投票权益;很多国家都已实施电子投票,台湾没有不在籍投票,引起国际关注,不在籍投票势在必行。
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表示,中选会与各地选委会都持续聆听各界对选务、立法的意见,若另涉及两选罢法或非主管法律的立法或修法意见者,也会转陈给法律主管机关如内政部研参,无其他评论或回应。
王鸿薇等人版本提到,民主国家对于人民行使投票权应积极给予保障,我国实施不在籍投票的需求与条件均已成熟。该版本草案规定,「投票人于投票日前设籍于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者,均得依本法申请不在籍投票」、得申请对象包括「投票日担任选务工作者;在营军人;执勤员警;户籍外工作者、求学者;因疾病、生产、受伤而不良于行者、在监服刑但未褫夺公权者」。
该版本草案,将以通讯投票、特设投票所两种方式处理。选务机关应设置专用信箱,统一印制附信箱号码信封,供选举人寄回选票使用;选举人圈选后,将票装入信封密封,于选举日前寄达所属选务机关,逾期不予计票。此外,选务机关应设置特别投票所,供不在籍选举人投票使用,单独开票,并与其他投票所合并计票。
王鸿薇指出,他们先推出一个不在籍投票法版本,在党团三长选举后,也可能出现新的党团版本,最后由党团提出也可以。廖伟翔表示,不在籍投票已是世界趋势,我国已落后其他先进国家已久。
至于民进党政府推动不在籍投票法动作缓慢,王鸿薇指出,民进党长期反对不在籍投票,便是认为台商、侨胞都会投给国民党,不然我国在相关技术上早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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