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 白喊公投选举一步到位

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将提出不在籍投票相关提案。图为立法院。(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会今年2月底通过「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并送入立法院,投票人若无法返回户籍地投票,距离投票日60天前申请移转投票,但投票地点仍限于中华民国境内,且仅公投适用。民众党团即将提出草案版本,主张公投、选举「一步到位」,并限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通讯投票。蓝营则暂缓推动相关法案。

行政院提出「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尽管在野疾呼,所有选举皆适用不在籍投票,中选会仍定调「先公投、再选举;先全国、再地方」。对此,民众党团不埋单,将不在籍投票列为优先法案,草案版本三大方向为,「公投、选举,一步到位」,「全国、地方,一并施行」,「限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通讯投票」,确定没有境外投票。

民众党团强调,不在籍投票已是世界趋势,既然都是重大选举,不应该公投、选举差别对待,也不应一再延宕,过去一直要推不在籍投票,但每一次要推,就被质疑妨害秘密、被介选、技术无法跟上等,因为延宕才会说要分段做,但已经研议多年,理论上条件应该齐备,且地方、全国都要一次到位。

民众党团坦言,选票运输过程,由于海外部分不确定因素增加,故先以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来推动,避免其他政治纷扰,目前法案在研议当中,预计下周送到党内法案小组做最后确认。

国民党过去多次高分贝要求不在籍投票,本会期光是国民党立委就提出5版本,其中立委许宇甄循国民党智库版本提出;立委王鸿薇则自提版本,并纳入海外通讯投票;另也有立委牛煦庭版本,专注在国内移转投票设置等。如今国民党对不在籍投票态度大转弯,认为开放不在籍投票,对国民党未必有利,也未有急迫性,本会期暂缓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