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失能者家庭6万增加到12万!竹市第2阶段申请到这天截止

新竹市「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第2阶段申请至3月1日止,有需求的民众可把握机会。(新竹市政府提供/陈育贤新竹传真)

为缓解中、重度失能者家庭经济负担,新竹市政府自2023年7月1日起推动「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升级,补助由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同时取消排富规定,截至目前已有279案完成申请,首批已于2024年1月10日拨款,第2阶段申请至3月1日止,有需求的民众可把握机会。

市长高虹安表示,市府重视长辈与失能、失智者照顾问题,致力打照多元高龄友善安老宜居科技城,让长辈及失能、失智者在长照多元服务模式中找到最适切的照顾服务。

同时,考量入住机构者经济负担沉重,凡于2023年入住「住宿式长照机构」、「一般护理之家」、「精神护理之家」、「老人福利机构(除安养床外)」、「身心障碍福利机构」等,且经评估符合长照需要等级第4级或具身障证明中度以上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助12万元。

卫生局长陈厚全表示,针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入住机构但未经长照需要等级评估或经评估未达长照需要等级第4级以上的既有住民,当年度仍可申请最高6万元补助,并且不设排富条款,以简化补助申请流程,期盼透过补助让民众减轻因家人入住机构的经济负担,也提醒尚未申请的民众把握机会。

卫生局说明,截止至去年12月31日止,竹市已受理279件入住住宿式机构的补助申请,均已完成拨款事宜,市府与中央共同助力让住民及其照顾家属减轻经济负担。

此外,补助方案第2阶段受理申请至今年3月1日止,提醒民众及时提交申请。补助对象包括机构住民(需为本国国籍国民),限使用机构者本人(优先)或机构签约人提出申请,同时需符合补助条件,包括入住之机构类型、资格、长照需要等级及入住天数等。

住宿式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相关讯息及申请,可参阅竹市卫生局长期照顾管理中心网页;另,凡实际居住竹市且年满65岁以上失能长者、50岁以上失智症及失能之身心障碍者,若有长照服务需求,可电洽长照专线1966,将有专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