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12家休闲农场可申请补助

休闲农场合格经营、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者,可提出申请补助。(翻摄照片/庄旻静新竹传真)

受到疫情警戒升级为三级且二度延长的影响,全台农业观光产业营运受到重创,为了降低负担,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颁布田妈妈与休闲农场营运纾困补贴方案竹县政府农业处成立窗口,第一时间将申请办法告知业者,也辅导业者透过纸本邮寄、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新竹县政府农业处长范万钊表示,此次补贴作业,是以取得许可登记证并在营业中、警戒期间暂停营业的休闲农场为主,并不包含早已停业、歇业的休闲农场,依照面积订定不同补贴额度金额为每家每月3万至25万元不等,一次性补贴3个月营运资金,新竹县内符合资格的休闲农场共12家。

除此之外,田妈妈班在疫情期间也受到暂停营业的影响,农委会此次提出的补助办法,也将田妈妈列入,只要是农委会辅导在案且有持续营业,同样补贴3个月营运资金,每家每月补助2万元。

农业处也指出,符合申请资格的休闲农场经营者,可于7月15日前提出申请书,检附休闲农场经营者或法人负责人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休闲农场专户存折封面影本等佐证文件,以纸本邮寄、电子邮件方式,向新竹县农业处辅导科提出申请,田妈妈班也应检附申请书、相关附件,于6月30日前向财团法人农业科技研究院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