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黑心!平衡食品疑把「大陆香菇冒充韩国高档货」贩售

新北市三重区「平衡食品有限公司」疑似将大陆香菇产地标为韩国贩售。(图/新北市卫生局提供,下同)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进口不少国外食品的「平衡食品有限公司」竟疑似贩售来源不明香菇和逾期产品!新北市卫生局接获民众爆料后至现场稽查,发现逾2800公斤的不明来源香菇、冬菇业者更疑似混充成「韩国高档香菇」贩售,现场更查获逾期及发霉产品「元贝」、「熊猫鲜味蚝油」、「虾味面」及「万家香壶底油」。

新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刘君豪科长指出,在新北市三重区公司现场发现业者疑似将「大陆」进口的香菇,标示产地为「韩国」出货,立即封存2810.9公斤未能佐证产地来源的香菇;逾期及发霉产品「元贝」、「熊猫牌鲜味蚝油」、「虾味面」及「万家香壶底油」等及外箱未有中文标示产品总计16品项,封存2077.6公斤,所有问题产品共计全数29项,约4888.5公斤。

▲现场查获逾期蚝油。

刘君豪表示,卫生局将进一步追溯源头,后续将约请业者厘清是否仍有其他违规产品,而目前该业者未能提具所贩售产品的明确进货来源及数量依食安法第41条第1项第4款规定,已责成业者暂停作业及停止贩售,也一并整理出相关名单通报给各县市政府卫生局进行查核。

刘君豪强调,贮存逾有效日期食品或贩售标示不实食品,分别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得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另违反食安法第28条规定,得依同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刘君豪呼吁,食品及餐饮业者若向平衡公司进货产品,建议暂停使用。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倘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时,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第5项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卫生主管机关,若查获仍贩售问题产品,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平衡食品有限公司疑似贩售逾期品,现场更发现发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