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追「黑心鸭血」下游流向 400家业者中镖

台中市政府卫生局持续追查问题水血」下游流向。(图/东森新闻提供)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政府卫生局持续追查问题「水血」下游流向,第三波稽查自15日中午至16日中午止,共稽查141家业者,累计稽查400家业者;使用双鹏水血的餐饮业者都已主动停止使用,其中7家现场销毁87.5公斤水血产品

卫生局表示,依据检方提供双鹏食品公司交易名单全面追查问题「水血」产品下游流向,第三波稽查自2月15日中午至2月16日中午止,共稽查141家业者。

其中78家曾购买双鹏问题「水血」(餐饮业64家,贩卖业12家,制造业2家);29家与双鹏交易,但并未购买问题「水血」,而是购买该公司其他产品(如油条鸟蛋…等);另34家稽查未果(为已歇业、停业、未营业现址食品业);使用双鹏水血的餐饮业者皆已主动停止使用,其中7家现场销毁计87.5公斤。

卫生局指出,自9日至16日中午止已出动277人次,稽查400家业者,现场封存及销毁达47.285吨,并即时发布新闻,其中49家业者须厘清进货来源,将持续追查。

卫生局强调,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使用非食品级原料,不得制造、贩卖、输入、输出、公开陈列违者处6万至2亿元罚锾,另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轻微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800万元以下罚金。

卫生局呼吁,业者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时,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卫生主管机关;使用双鹏「水血」的业者,应办理下架作业,并通报卫生局下架品名数量,若仍贩售该产品,将依食安法第7条及第47条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