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运没到先判刑!未满20岁冒名借竹山紫南宫发财金 判刑2个月

吴姓男子在竹山紫南宫求得发财金600元,不过他未满20岁无法借发财金,竟冒名借金挨告了。(杨静茹摄)

竹山紫南宫以借还发财金闻名,其服务中心每天上午7时至晚上9时办理求金及领取发财金手续。(杨静茹摄)

信众在竹山紫南宫求得发财金,通常借1年,隔年还金,还金金额通常只会多不会少。(杨静茹摄)

新北市吴姓男子与女友去年2月3日至南投县竹山紫南宫拜拜,求得发财金600元,不过他未满20岁无法借发财金,竟冒用女友姜姓女性朋友的姓名、身分证字号等资料借金,因姜女同年8月借发财金不成而东窗事发,日前他被依伪造准私文书罪处有期徒刑2月。

竹山紫南宫以借还发财金闻名,紫南宫服务中心每天上午7时至晚上9时办理求金及领取发财金手续,信众有6次求发财金的机会,首次掷筊圣杯者可向庙方借金600元,第2次掷筊才圣杯可借500元,依此类推可求400元、300元、200元、100元。求金如愿者须年满20岁,并出示个人证件才能借金,未料新北市未满20岁吴姓男子竟冒名借金。

判决书指出,新北市吴姓男子与女友去年2月3日至南投县竹山紫南宫拜拜,求得发财金600元,到紫南宫服务中心得知未满20岁无法借金,女友也未满20岁,但女友代姜姓女性友人保管身分证,吴男未经姜女同意,填写姜女姓名、身分证字号等资料顺利借得600元发财金。

半年后,姜女也到竹山紫南宫拜拜并求得发财金,在紫南宫服务中心填写好资料,却遭柜台人员告知已经借过发财金且未返还,经查证才发现遭吴男冒用提告。

南投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吴男冒用姜女名义求得发财金,造成姜女生活及心理上之困扰,吴男到案坦承犯行,也与姜女达成和解并赔偿,将他依伪造准私文书罪判处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得易科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