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启动对越南水泥「反倾销调查」

财政部。(图/吴静君摄)

财政部关务署表示,台湾区水泥工业同业公会申请对自越南产制进口卜特兰水泥及其熟料课征反倾销税及临时课征反倾销税,财政部依申请书所附资料认进口涉案货物已达倾销及损害我国产业之合理怀疑,为查明国产同类货物是否遭受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经提交关税税率审议小组审议结果,于113年8月8日公告展开调查,以维护国内产业公平合理贸易环境。

关务署说明,财政部已依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征实施办法规定,移请经济部就有无损害我国产业进行调查,经济部依该办法第12条规定应于接获通知翌日起40日内,将初步调查认定结果通知财政部;若经认定有损害我国产业,财政部应于接获经济部通知翌日起70日内,作成有无倾销之初步认定,再据以决定是否临时课征反倾销税。

关务署指出,卜特兰水泥熟料是以水硬性矽酸钙类为主要成分,为卜特兰水泥制作过程之中间产品,以其添加不超过7%之硫酸钙(即石膏)、不超过5%之天然石灰石,及不超过5%之无机制程用添加剂,可研磨得涉案卜特兰水泥,主要用于一般建筑港湾工程、道路、铁路及桥梁等。

关务署进一步表示,涉案制造出口商如充分配合反倾销案调查,得获核定个别倾销税率,而我国厂商于进口应课征反倾销税之涉案货物时,须提交涉案厂商生产并直接出口至我国之证明资料,经海关审核后,方得适用该厂商之个别税率。因此倘进口商欲向财政部就本案申请接受调查,建议通知相关交易之国外出口商或制造商一并于期限内提出申请,以维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