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涉违选罢法 北选会查处中 徐巧芯:他不敢告我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徐巧芯狠酸去年8月30日到今年1月12日之间,曹兴诚就是双重国籍,所以根本不敢告她。(图/取自徐巧芯脸书)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徐巧芯发现联电创办人曹兴诚,去年帮民进党陈时中助选的时候还是「新加坡人」,疑似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6条第4款规定,她并向中选会检举。中选会7日函请北市选委会查处,北市选委会则表示查处中,若属实可处50万到500万元罚锾。徐巧芯强调,变成台北市的事情了,作为台北市议员她就会继续查下去,并狠酸去年8月30日到今年1月12日之间,曹兴诚就是双重国籍,所以根本不敢告她。

徐巧芯表示,去年9月吴子嘉董事长就在他的节目上说,曹兴诚还是新加坡人,他还没有放弃新加坡国籍。「然后我就很惊讶说:是喔?他还是新加坡人!蛤~他怎么这么不老实啊!」然后隔天在《卢秀芳辣晚报》跟介文汲大使等人一起讨论这个话题。也顺便批评了黑熊学院说,就算曹兴诚捐30亿,分下去每个人分200元是能干嘛?

徐巧芯说,然后曹兴诚最近就突然拿了一个文件说我们污蔑他,说他已经取得了放弃新加坡的国籍,可是他所出示的证明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他是今年1月才去申请的,等于说去年9月我们讲说他是新加坡人,是没有讲错的。

徐巧芯指出,第一阶段,就是去年8月30日以前,他就是一个新加坡人,然后8月30日到1月12日之间,他就是一个双重国籍的,「那双重国籍也是新加坡人啊!所以我们没有人说错啊!他不敢告我们啊!」说什么他要控诉,有种就控告好吗?控诉是啥啊?

「所以呢,我就去检举他违反《选罢法》,因为他等于说就是有出来讲说要投给陈时中嘛。」徐巧芯强调,陈时中是一个政治人物、是一个候选人,即便在他中选会登记之前,作为政治人物来说,我们的规范条件,宣布要参选之后,你就是拟参选人了,所以拟参选人有没有违反到这个规定,是要由选委会来认定的。而最早查到曹兴诚在8月9日、8月8日的时候就已经在挺陈时中了,后来也继续挺。

徐巧芯提到,所以曹兴诚在新加坡人期间跟双重国籍期间,都有去替陈时中助选,那这样有没有违反选罢法?她自己就写信去跟中选会检举。一开始中选会说不予评论,一直到后来可能有舆论压力。以贿选来讲好了,今天已经宣布参选了,然后去送30元以上的礼物,这个也是会被抓贿选的。

「很多塔绿班就说他一定没问题,坦白讲我不知道有没有问题,这个是要选委会去查。」徐巧芯直言,曹兴诚是被通知了之后才主动去放弃了,为什么不在8月30日申请恢复中华民国国籍的时候就去放弃呢?应该要这么做嘛。所以收到中选会回应「曹兴诚疑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一事,业已函请权责机关台北市选举委员会查处」,「变成台北市的事情了,作为台北市议员,我就会继续查下去,看最后有没有继续办下去。」